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查询
当前位置:首页 > >
关于开展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药品挂网信息调整工作的提示
发布时间: 2026-01-05

各相关企业:

按照天津市医保局《天津市药品挂网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根据工作安排,计划于近期开展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药品挂网信息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药品范围

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采购使用的全部西药、生物制品和中成药,包括已经挂网及尚未挂网的所有药品。

二、企业准备工作

申报药品须在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完成注册,已注册药品须按照新挂网规则要求补充部分药品信息,包括一致性评价、特殊包材、儿童专用药、特殊成份、用法用量等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三、相关提示

按照《天津市药品挂网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药品挂网工作将采用常态化方式开展,企业可以随时提出新的药品挂网申请,我中心将按照操作规程尽快陆续办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联系电话:022-24538156022-24538157

电子邮箱:tjmpc@tjmpc.cn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6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