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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联合办公相关安排的通知
经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中心和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研究,决定对联合办公地点进行调整:
一、地点
联合办公地点调整为: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中心(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58号二楼)。
二、时间
联合办公时间不变,仍为每月第二个和第四个周四14:00—17:00,遇节假日不顺延。
请到场人员遵守办公场所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疫措施,佩戴口罩。按照咨询现场安排,有序进出场。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中心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