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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药配方颗粒拟销售价格 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工作,现将企业填报的相关药品在我市的拟销售价格进行公示,具体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及时间
对截至2024年11月20日企业新申请挂网的相关药品填报的拟销售价格进行公示,请相关企业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进入“药品集中采购系统-中药配方颗粒价格公示”页面查看。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17时
二、网上采购
公示期内,企业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通过采购平台提出异议,并上传佐证材料,无需现场递交材料。公示期截止后,不再受理异议。公示无异议的,2024年11月26日起天津市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与生产企业网上议价,按照议价结果实施网上采购。
三、相关提示
对于企业未在平台填报拟销售价格的产品,请在天津市医药采购平台完成企业注册、产品信息维护、拟销售价格填报等工作,2024年11月20日及之后填报拟销售价格的产品请及时关注拟销售价格公示的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电话:022-24538156、022-24538157
联系信箱:tjmpc@tjmpc.cn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