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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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放预约功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20

各相关单位:

结合医药企业及医药机构诉求,中心将开放预约功能,具体内容如下:

一、预约方式

1.微信预约

关注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公众号,完成个人注册后预约取号,每日上午9点开放第8日号源。

2.现场加号

中心叫号机处扫描二维码当日号。

二、预约时段

工作日:上午8:30-10:0010:00-11:3011:30后继续接待)

        下午13:30-15:0015:00-16:3016:30后继续接待)

三、注意事项

1.如需取消预约,可在预约日前2个工作日及以上通过原预约方式取消,预约日前2个工作日内不得取消。

2.90日内爽约达3次,将被取消预约资格90,期间可以现场加号,90天后恢复预约功能。

3.每五个工作日中心将预约情况汇总推送至预约单位,包括预约来访人员身份信息、具体咨询问题类型等。

四、上线时间

微信预约功能于2024920日上线。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附件:微信预约操作流程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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