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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放预约功能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结合医药企业及医药机构诉求,中心将开放预约功能,具体内容如下:
一、预约方式
1.微信预约
关注“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公众号,完成个人注册后预约取号,每日上午9点开放第8日号源。
2.现场加号
中心叫号机处扫描二维码加当日号。
二、预约时段
工作日:上午8:30-10:00;10:00-11:30(11:30后继续接待)
下午13:30-15:00;15:00-16:30(16:30后继续接待)
三、注意事项
1.如需取消预约,可在预约日前2个工作日及以上通过原预约方式取消,预约日前2个工作日内不得取消。
2.如90日内爽约达3次,将被取消预约资格90天,期间可以现场加号,90天后恢复预约功能。
3.每五个工作日中心将预约情况汇总推送至预约单位,包括预约来访人员身份信息、具体咨询问题类型等。
四、上线时间
微信预约功能于2024年9月20日上线。
五、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附件:微信预约操作流程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4年9月20日
附件下载 |